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0
【资料图】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676,750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 2020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批准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1,000万股的 0.37%。
3、授予人数:113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限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50% |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在2020年和2021年的两个会计年度分别对公司的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 对应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0年度 |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2、在第一个归属期内,公司在境内外至少有两个研发项目申请或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1年度 |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5%; 2、在第二个归属期内,公司在境内外至少有两个研发项目进入或完成以适应症为上市目的的后期临床试验。 |
6、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当年度可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 归属比例 |
达标 | 100% |
一般 | 70% |
不及格 | 0%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S、A、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 S | A | B | C | D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100% | 80% | 50% | 0%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0 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4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黎翔燕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等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5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17)。
4、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9)。
5、2020 年 5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2021年 7月 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1年 7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8、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于2020年5月27日向激励对象授予150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 授予数量(万股) | 授予人数(人) |
2020年5月27日 | 25元/股 | 150 | 113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情况如下:
上市流通时间 | 价格元/股 | 归属数量(股) | 归属人数 | 归属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股) | 取消归属数量及原因 |
2021年7月8日 | 25 | 720,500 | 107 | 720,500 | 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存在6名员工因离职其获 授的59,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
二、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76,750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日为 2020年 5月 27日,截止 2022年 5月 28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限为 2022 年 5月 30日至 2023 年 5月 26 日。
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发生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且激励对象对此负有责任的,或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条规定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3、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以 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5%; 2、在第二个归属期内,公司在境内外至少有两个研发项目进入或完成以适应症为上市目 | (1)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0,449,990.57元,较 2019年的营业收入 173,800,400.62元增长147%; (2)2021年度,公司在境内外进 |
的的后期临床试验。 | 入或完成以适应症为上市目的的后期临床试验如下: 1.2021年 3月,西奥罗尼治疗小细胞肺癌的 III期临床试验获批; 2.2021年 4月,西奥罗尼治疗卵巢癌的 III期临床试验获批; 综上,营业收入增长率以及研发项目的进展均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
5、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评定方式划分为:达标对应归属比例为 100%、一般对应归属比例为 70%、不及格对应归属比例为 0%。 |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各经营单位进行考核,各经营单位考核结果均为达标。 |
6、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评定方式划分为:S 对应归属比例为 100%、A对应归属比例为 100%、B 对应归属比例为 80%、C 对应归属比例为 50%、D 对应归属比例为 0%。 |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次拟归属的 97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A及以上,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07名,其中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合计对应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750股。剩余97名被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归属当期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76,750股。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0年5月27日。
(二)归属数量:676,750股。
(三)归属人数:97人。
(四)授予价格:25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期可归属数量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 |||||
1 | XIANPING LU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0.90 | 5.45 | 50% |
2 | 宁志强 | 原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已退休) | 3.50 | 1.75 | 50% |
3 | 黎建勋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3.70 | 1.85 | 50% |
4 | 海鸥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5.50 | 2.75 | 50% |
5 | 赵疏梅 | 副总经理(已退休) | 3.00 | 1.5 | 50% |
6 | 李志斌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3.70 | 1.85 | 50% |
7 | 佘亮基 | 副总经理 | 2.40 | 1.2 | 50% |
8 | 潘德思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3.35 | 1.675 | 50% |
9 | 山松 | 核心技术人员 | 2.50 | 1.25 | 50% |
小计 | 38.55 | 19.275 | 5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88人) | 96.8 | 48.4 | 50% | ||
总计 | 135.35 | 67.675 | 50% |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除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归属期97名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97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实质性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676,750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归属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2021年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和2021年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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